隋唐时期中书省的主要职权介绍
中书省,古代皇帝直属的中枢官署之名,封建政权执政中枢部门。汉朝始设,曹魏改称中书监,晋朝以后称中书省,为秉承君主意旨,掌管机要,发布皇帝诏书、中央政令的更高机构。沿至隋唐,遂成为全国政务中枢(三省六部制),为中央更高 *** 机关。唐宋以中书令为长官,任首席宰相;以中书侍郎为副长官,为固定编制的宰相;以中书舍人为核心官职,掌管省内机枢政务。元朝时中书省设中书令为更高长官,其下设中书丞相,总掌全国之政。明朝以左右丞相为中书省长官,统辖六部,洪武十三年废除。
中书省作为正规的宰相机构,掌管制令决策,是中央更高权力机关,其长官中书令是制度规定的首席宰相。中书令不常设时,副长官中书侍郎即为首席宰相。南北朝、唐朝中后期及宋朝,中书舍人是中书省的实际长官,行使宰相权力。
现代行政区划的省,即来源于元朝中书省设于各地的派出机构行中书省。元朝以中书省总理天下政务,又于各路设置行中书省,分掌地方政务,归属于中书省管辖,行中书省管辖的区域即省级行政区划的雏形。中书省为中央 *** ,行中书省为省级 *** 。
国家执政中枢机构名称的变化:汉武帝之前是权力相对独立的丞相府,汉武设置中书机构和内朝官以强化皇权、消弱丞相府的行政大权;西晋设立中书省使得丞相权力更依附于皇权,但实权关系高于名义关系,后来中书省变得相对独立了。明洪武十三年朱元璋杀丞相胡惟庸﹐乘机废明朝中书省,只留置中书舍人,权责地位已与先朝大异。
汉武帝时进一步强化君权,以主管文书的尚书掌握机密要政。为便于出入后宫,用宦者担任,称为中尚书,简称中书,又因兼谒者之职,故又名中书谒者。其长官有令、仆射。汉宣帝末弘恭为中书令,石显为仆射;元帝时石显为中书令,牢梁为仆射,均专权用事,为朝臣所恶。成帝时废除由宦者担任中书之制,此后至东汉末,改以士人为尚书。尚书 *** 掌枢要,地位日益崇重。但专制主义的封建统治者总要防止臣下的权力过大,以免威胁到自身。
东汉末,曹操受封为魏王后,在建置魏国百官时,便设立秘书令,典尚书奏事。魏文帝曹丕即位后,改秘书为中书,设监、令各一人,监、令之下置中书郎若干人,于是中书省正式成立,其官员由士人充任,与西汉时用宦者充任的中书不同。从此以后,中书省与尚书台并立。原来由尚书郎担任的诏令文书起草之责,转由中书省官员担任。中书监、令的品秩虽低于尚书令、仆射,但与皇帝的近密程度过于尚书,故机要之权逐渐移于中书省,尚书台的地位因之削弱。三国除曹魏外,孙吴亦设中书,置令、郎,但其制与魏制稍有不同。蜀汉不详。
西晋以后,历代都沿袭曹魏立中书省,只有北周实行六官制,无中书之名。但其春官府有内史中大夫、下大夫等职,即相当于中书令、侍郎的职务。隋代废六官制,置内史省,即中书省。炀帝末又曾改名内书省。唐初亦名内史省,武德三年(620)始复名中书省。高宗龙朔二年(662)改称西台,咸亨(670~674)初复旧;武后光宅元年(684)改名凤阁,中宗神龙(705~707)初复旧;玄宗开元元年(713)改名紫微省,五年,复旧。自魏晋以后,中书省是与尚书省、门下省鼎立的三省之一。
宋代时设中书门下为更高行政机构,更高长官行使宰相职权。
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门下、尚书两省皆废,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地方行政一部分亦由中书省掌握。边远地区,设十一个行中书省分区统辖。
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废中书省,由皇帝直接统领六部,并规定此后朝廷不得再立丞相,中央集权得到进一步加强,明永乐帝时设内阁,机要之任开始归内阁。此后即无中书省这一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