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门下省的主要职权介绍
门下省为官署名称,魏晋至宋的中央更高 *** 机构之一。初名侍中寺,是宫内侍从官的办事机构,后来隋朝和唐朝开始正式设立的三省六部制成为与尚书省、中书省的三省之一。其称为门下省,始自西晋。
门下省一般设有:侍中二人,正三品。掌出纳帝命,相礼仪。凡国家之务,与中书令参总,而颛判省事。
介绍
魏晋至宋的中央更高 *** 机构之一。初名侍中寺﹐是宫内侍从官的办事机构﹐后来发展成为与尚书省﹑中书省鼎足而立的三省之一。其称为门下省﹐始自西晋。
侍中
侍中在秦代是由丞相派赴殿中往来奏事的府史,因其在宫殿内供职,故称侍中。汉代成为加官,凡加此官号者,便可出入宫禁,为皇帝左右侍从,备顾问﹐并分管皇帝服用之物,下至虎子(便器)、唾壶之类也包括在内。内外朝官多可获得此种称号,并无员额,多至数十人。侍中由于在皇帝左右,有代皇帝省(阅)尚书事的责任,因此能参预决策。
但在东汉后期宦官专政,比侍中更为接近皇帝的中常侍、小黄门等掌握了受尚书事的权力,侍中在政治上的作用受到限制。东汉末﹐宦官被诛后﹐献帝于即位之初,设置侍中、给事黄门侍郎各六人,在皇帝左右省尚书事。从此侍中、黄门侍郎有了定员和专责﹐地位逐渐重要。魏晋时期、侍中定员四人(用作加官的侍中不在此数内)。
三国时﹐侍中在魏﹑吴﹑蜀的 *** 中的地位都十分重要。黄门郎(即黄门侍郎)成为士人羡慕的要职。魏齐王芳时,王弼以未能在门下为黄门郎而遗憾。吴孙权用胡综﹑是仪为侍中﹐专典机密﹐入阙省尚书事﹐外总平诸官﹐兼领辞讼。蜀相诸葛亮出师北伐时﹐上表嘱咐后主刘禅要信任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
这些事例都足以说明侍中﹑黄门侍郎的重要地位。西晋时﹐侍中的作用更为明显。武帝用任恺为侍中﹐委任他综管大小事务﹐当时连最有权势的开国元勋贾充也十分惧怕他。到了东晋以后﹐似乎已经形成了一种制度﹐即皇帝颁发诏书﹐一定要先通过门下省﹐从而形成了门下省的封驳权(即审核权)。这种封驳权发展到唐代﹐达到它的更高点。
侍中在政治上发挥的作用﹐以北魏更为显著。北魏早期官制脱胎于部落制度。什翼犍时﹐置左右近侍﹐侍值禁中﹐传宣诏命﹐以诸部大人及豪族良家子弟为之。无常员﹐或至百数﹐其职位类似侍郎。又置内侍长四人﹐主顾问﹐拾遗应对﹐其职位类似于侍中。后来﹐道武帝拓跋焘称帝建国﹐模仿魏晋官制﹐于是这种与门下省制度大致相当的内侍长﹑近侍之职﹐便取得了侍中﹑散骑侍郎等名称﹐并继续享有重要地位﹐太武帝时﹐穆寿﹑张黎均以侍中辅政。宣武帝末﹐于忠为侍中兼领军﹐既居门下﹐又总禁卫﹐秉朝政﹐权倾一时。北齐时宰相执政者也多兼侍中之职。
给事中
以给事(供职)于官省之中得名。在汉代也是加官﹐大夫﹑博士﹑议郎等﹐凡加此官号者﹐便得在宫殿中任职。本无员额﹐曹魏时﹐或为加官﹐或为正员﹐以后历代或有或无。隋以前地位在黄门侍郎之上。隋无此官﹐后移尚书吏部之给事郎于门下省。唐代改名给事中﹐定员四人﹐地位在黄门侍郎之下。给事中职掌读署奏抄﹐驳正违失。诏敕有不便者﹐涂改还奏﹐谓?quot;涂归。所以唐代给事中具体执行门下省的封驳权﹐地位至为重要。这时的给事中已非隋以前的给事中﹐不过袭用其名而已。唐代给事中也曾改称东台舍人﹑鸾台舍人等名。由于它有驳正诏敕的职责﹐逐渐演变成为谏官。
散骑常侍﹑员外散骑常侍﹑散骑侍郎﹑员外散骑侍郎等官﹐原属散骑省﹐后又属集书省﹐隋代始并入门下省。其职掌侍从规谏﹐实际上是位望通显而无具体职事的闲职﹐仅用来作为高级官吏的荣誉衔。唐高宗时﹐又分散骑为左右﹐左属门下﹐右属中书。
其他
此外还有左补阙﹑右拾遗各六人﹐掌讽谏﹔起居郎二人﹐掌记录时事﹐作起居注。这些都是唐代增设的官职﹐也属门下省。门下省在宋代形式上还存在﹐实际职权已移至其它机构﹐其长官成为寄禄虚衔。辽代南面官系统中有门下省﹐职掌﹑官名﹑员额与宋制略同。金废除门下省。元代以后﹐门下省不再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