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滕文公章句下第四节,原文、译文及注释
《孟子》,儒家经典著作,由战国中期孟子和他的弟子万章、公孙丑等人所著,与《大学》《中庸》《论语》合称“四书”,也是四书中篇幅最长,部头最终的一本,直到清末时期都是科举必考内容。《孟子》共七篇,记录了孟子与其他各家思想的争辩、对弟子的言传身教、游说诸侯等内容,其学说处罚点为性善论,护长德治。
《滕文公下》共十章,第四章,针对彭更所提出“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以传食于诸侯,不以泰乎”的质疑,孟子进一步阐述了5.4章关于社会分工的观点——通过交换,既然木匠车工都能够从农夫那儿得到吃的,那践行仁义之士为什么不可以通过他的脑力劳动从农夫那儿换来吃的呢?
孟子·滕文公章句下·第四节
【原文】
彭更1问曰:“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以传食2于诸侯,不以泰乎?”孟子曰:“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子以为泰乎?”
曰:“否;士无事而食,不可也。”曰:“子不通功易事,以羡3补不足,则农有余粟,女有余布;子如通之,则梓匠轮舆4皆得食于子。于此有人焉,入则孝,出则悌,守先王之道,以待后之学者5,而不得食于子;子何尊梓匠轮舆而轻为仁义者哉?”
曰:“梓匠轮舆,其志6将以求食也;君子之为道也,其志亦将以求食与?”曰:“子何以其志为哉?其有功于子,可食而食之矣。且子食志乎?食功乎?”曰:“食志。
曰:“有人于此,毁瓦画墁7,其志将以求食也,则子食之乎?”曰:“否。”曰:“然则子非食志也,食功也。”
【译文】
彭更问道:“跟随的车几十辆,跟从的人几百个,从这一国吃到那一国,这不太过分了吗?”孟子答道:“如果不符合大道,就是一篮子饭也不从别人那儿接受;如果符合大道,舜甚至接受了尧的天下,也不觉得过分——你以为过分了吗?”
彭更说:“不是这个意思。但读书人不干事,吃白饭,是不可以的。”孟子说:“你如果不在各行各业互通有无,用多余的来弥补不够的,农民就会有多余的米,妇女就会有多余的布;如果能互通有无,那么木匠车工都能够从你那儿得到吃的。假如这里有个人,在家孝顺父母,出外尊敬兄长,严守着先王的礼法道义,来等待着后起的学者继承,却不能从你那儿得到吃的;那么,你为什么尊敬木匠车工而轻视践行仁义之士呢?”
彭更说:“木匠车工,他们的想法不过是为了谋碗饭吃;君子践行仁义,他的想法也是为了谋碗饭吃吗?”孟子说:“你为什么非要追究想法呢?他们对你有用处,可以给你们吃的,就吃他的好了。况且,你是凭想法给吃的呢,还是凭用处?”彭更说:“凭想法。”
孟子说:“比方这里有个泥瓦工,打碎屋瓦,在新刷的墙上乱画,他的想法也是为了弄到吃的,你给他吃的吗?”彭更说:“不。”孟子说:“那么,你并不是凭想法,而是凭用处给吃的了。”
【注释】
(1)彭更:孟子弟子。
(2)传食:犹言转食;传,音zhuàn。
(3)羡:多余。
(4)梓匠轮舆:《周礼·考工记》有梓人、匠人为木工,有轮人(制车轮)、舆人(制车厢),为制车之工。
(5)守先王之道,以待后之学者:逢彬按,焦循《孟子正义》:“盖赵(岐)氏读‘待’为‘持’,谓扶持后之学者,使不废古先之教。惟守先道以扶持后学。”恐非。考察同时同地文献,“谓词性结构 以待 体词性结构”十分常见,其中“以待”都是“用来等待……”的意思,例如本篇:“请轻之,以待来年……请损之,月攘一鸡,以待来年。”而勉强符合“谓词性结构 以持 体词性结构”条件的,先秦典籍中仅见一例:“楚不在诸侯矣!其仅自完也,以持其世而已。”(《左传·昭公十九年》)这一例的“以持”前的谓词性结构以“也”煞尾,其后的体词性结构后面还有“而已”,因而并不典型。可见,“守先王之道,以待后之学者”是上承“守先王之道”,来等待后来学者(继承)的意思。详见杨逢彬《孟子新注新译》。
(6)志:想法。参见杨逢彬《论语新注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286页,又见《中国语文》2016年4期杨逢彬等《〈论语〉“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解》。
(7)墁:音màn,本义指粉刷墙壁的工具,此处指新粉刷的墙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