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单父宰篇原文有哪些情节?该如何翻译呢?
聊斋志异《单父宰》原文
青州民某,五旬余,继娶 *** 。二子恐其复育,乘父醉,潜割睾丸而药 糁之[1]。父觉,托病不言。久之,创渐平。忽入宝,刀缝绽裂,血溢不止,寻毙。妻知其故,讼于官。官械其子[2],果伏[3]。骇曰:“余今为‘单父 宰’矣[4]!”并诛之。
邑有王生者,娶月余而出其妻。妻父讼之。时淄宰辛公[5],问王:“何 放出妻?”答云:“不可说。”固诘之,曰:“以其不能产育耳。”公曰:“妄哉!月余新妇,何如不产?”忸怩久之[6],告曰:“其阴甚偏。”公笑 曰:“是则偏之为害,而家之所以不齐也[7]。”此可与“单父宰”并传。一 笑。
[1]药糁(sǎn 伞)之:撒上药粉。糁,粉末。
[2]械:用刑。
[3]伏:服罪。
[4]单(Shàn 善)父宰:单父,春秋鲁邑名,明清为单县地,属山东兖 州府。孔子弟子宓不齐(字子贱)尝为单父宰,弹琴,身不下堂,而单父理, 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又,单父谐音为“骟父”(儿子 *** 父亲), 此官自嘲为“单父宰”,是慨叹自己成了骟父之民的宫宰。
[5]淄宰辛公:辛民,字先民,直隶大兴举人,顺治元年任淄川知县,三 年升西安府同知。挂冠后,放迹山水,改名霜翊,字严公,著诗文以自娱。 传见乾隆《淄川县志》四。
[6]忸怩(niǔní扭尼):羞惭貌。
[7]家不齐:家政不修。指夫妻失和,家庭破裂。《礼记·大学》:“欲 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又,《白虎通·嫁娶》:“妻者,齐也。”不齐,犹言不妻,谓不能履行妻的职守。
聊斋志异《单父宰》翻译
青州有个人,五十多岁了,又娶了个年轻媳妇。两个儿子怕后妈再生孩子,趁父亲醉酒,把睾丸给他割开,掺了些药进去。父亲醒后,谎称有病,不说这件事。日子一长,伤口愈合了。
一次他与妻子同房,刀口裂开,流血不止,很快就死了。妻子知道了原因,告到官府。官府对他儿子用刑,果然招供了。审讯的官员惊骇地说:“我如今成了单父宰啦!”把两个儿子一起处死了。
我家乡有个王生,结婚一个月就把妻子休了。妻子的父亲告到官府,当时淄川县令是辛公。问王生为什么休妻,回答说:“没法说呀。”辛公执意让他说,他只好说:“因为她不能生孩子。”辛公说:“荒唐!才结婚一个月,怎么知道她不能生孩子?”好久,王生才不好意思地说:“她 *** 太偏。”辛公笑了,说:“对呀,偏了,害得家庭都不完整了。”
这个故事可以和“单父宰”一块儿当笑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