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公贾珍,秦可卿是心甘情愿还是被迫屈从?
大家好,说起秦可卿的话,各位一定都有所耳闻吧。
秦可卿和贾珍的关系,是《红楼梦》里的之一大丑闻,是贾府讳言莫深不可触碰的话题。
熟读红楼的读者知道,二人的关系不同于《红楼梦》里任何一种男女情感关系,有时令人无法理解。
焦大醉骂时,爬灰这样的词说得清清楚楚,而且把贾珍的名字都说出来了,尤氏、秦可卿还有贾蓉都出来送凤姐宝玉,这骂声人人听得清清楚楚。可在这之后相当一段时间里,贾珍尤其是秦可卿,并无任何难堪的感觉。尤氏对秦可卿这个儿媳,疼得像对亲女儿,贾蓉对夫人也是尊重有加。可秦氏死后,尤氏适时地就犯了旧疾撂挑子了,还有贾蓉,整个丧礼过程里,连个人影儿都找不见。这丑事不是哑巴吃饺子——人人心中有数吗,为啥前后态度变化如此之大呢?
很可能,就是无论是尤氏还是贾蓉,都觉得秦可卿不是犯错的那一个,她是被迫的,是在贾珍的 *** 下屈服的。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们觉得这是下人们在造主子的谣言,两个人是清白的,只是后来因为证据确凿,才尴尬到无法面对了。
那么,秦可卿对贾珍,她为什么不反抗呢?到底是屈从还是心甘情愿呢?其实,答案就在被曹雪芹删掉的秦可卿的“遗簪、更衣”这一情境中。
对于秦可卿,曹雪芹对她的态度是贬低大于褒奖的,原本《红楼梦》十三 *** 目叫做“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国公府的长孙媳,将她最为人不齿的私生活如此大喇喇写上回目,这就是曹雪芹对于秦可卿的基本态度。
秦可卿却有着十二钗里最为透彻的洞察力和最为长远的眼光,她能抓住贾府败落的核心问题,并且给出了更优和最根本的解决方案。她临终告慰王熙凤,让她未雨绸缪,提前打算。可惜的是凤姐一觉醒来就忘干净了。因为秦可卿的这个举动,曹雪芹亲密的同道畸笏叟对此有批语道: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另有脂砚斋批语: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页,少却四五页也。
删了些什么内容呢?根据文内夹批,是删去了秦可卿天香楼内更衣和遗簪的内容。天香楼正是秦可卿和贾珍丑事发生地,而更衣、遗簪就是具体所指。是二人互动的过程还有后果。删改后也就是我们今天看到的文字,已经不见二人的直接交流了。
更衣并不是我们今天理解的换件衣服,古人对于这个词的理解有三:一是换衣服;二是上厕所;三是穿脱衣服。显然,天香楼不是秦可卿的卧室,也不是卫生场所,秦可卿当然是在这里穿脱衣服,这件事不会有后遗症,毕竟脱下去的衣裳一定要穿起来,否则出不了门。簪子则不同,遗,就是丢在这里了,之所以知道丢这里了,是因为被人捡了去,亦或者交到了不该知道此事之人。
簪子是收拢和倌住头发的东西,除了自己的卧房,一个大家族的少奶奶,行动就是一群人跟着,她的簪子是不大可能出现在别处,也是不大容易丢的,既然是遗在了天香楼,也就是说秦可卿的头发在天香楼散开了,而且身边没有服侍的人。为什么会这样,读者自己去想。
不会有人绑架秦可卿去天香楼,令她留下簪子,她一定是自己走进去的,主动拔下簪子的。所以,秦可卿委身贾珍,没有人逼迫她,更不会有所谓的反抗。说秦可卿畏于贾珍的 *** 是没有依据的,况且,曹雪芹说秦可卿“淫丧”,显然是说她可能会是主动的一方。尤二姐尤三姐同样和贾珍不干净,曹雪芹就用了“聚麀”之词,这明显有贾珍欺负人的意思。
对于秦可卿,不必刻意拔高,更不要因为她做错了事就上去踩一脚,秦可卿是个美丽、聪明、做事妥当的人。她走上了不归路,是她个人的悲剧,也是贾府的悲剧,因为她死了,贾府的确失去了一次励精图治和走上更健康道路的机会。而秦可卿之所以犯了大错,原因至少有三:
一是贾珍的好色。贾珍的好色在贾府首屈一指,而且他吃窝边草还不考虑后果,凡和他沾惹,都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秦可卿是,尤二姐尤三姐也是。
二是贾蓉太弱。贾蓉除了长得一副好皮囊,几乎一无是处,问题是这个人连基本的自尊都没有,和丫环胡羼,招惹小姨娘,尤二姐吐他一脸嚼碎的砂仁渣子,他能都舔吃了,这种人实在配不上秦可卿。秦可卿面对一个这样的丈夫,谈不上有什么幸福。
三是本性使然。秦可卿是擅风情、秉月貌之人,天然一段情思何处安放?秦可卿是人,不是神,她的生活半径里,能见得到的男人,除了贾蓉,也就是不过三十来岁的公公贾珍了。
在错误的时间里,和一个错误的人,发生了正常的人情人性。并为此送上了性命,其命何其薄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