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人明明是宝玉的丫鬟,为何她要去贾母那领月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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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月钱的事,一向是由王熙凤来负责的。所以王熙凤向王夫人汇报的话,是不可能有错的。也就是说,袭人的确是在贾母这里领月钱。
作品中也的确提到,贾母把袭人给了宝玉。原话是这样说的:“贾母因溺爱宝玉,生恐宝玉之婢无竭力尽忠之人,素喜袭人心地纯良,肯尽职任,遂与了宝玉”。
咦,既然已经“给了”宝玉,却还在贾母屋里领月钱,这是哪里出了问题?
问题出在袭人的月钱数量上。
袭人月钱,每月一两。这是一等丫头的工资标准。
但是按照规制,贾母屋里有八个一等丫头,王夫人有四个。那么宝玉屋里,有几个一等丫头的编制呢?
很可惜,目前还没有。因为宝玉还算是未成年人。更重要的,宝玉是嫡子,贾环是庶子,但是他们的差别待遇只能是在私底下。公开地说,宝玉与贾环在生活待遇、丫头配置各个方面,是享有同等权利的。
这话肯定会招来一片反对的声音。看多了宫斗戏与穿越剧,观众都有个印象,嫡庶之别,有如天壤,绝对不可能相同。
但是说到古代规矩,《红楼梦》总比电视剧与 *** 小说可靠吧?我们看看《红楼梦》里是怎么说的:
在第五十五回,赵姨娘闹事,要求给弟弟多发些抚恤金。探春告诉她,抚恤金是有固定标准的:“也不但袭人,将来环儿收了外头的,自然也是同袭人一样”,意思是不管贾环的屋里人,还是宝玉的屋里人,她们的家属的抚恤金,都要按照“家生子儿”与“外头的”的区别发放,而不是根据嫡庶的不同。
探春这里刚刚理事。“彼时来回话的不少,都打听他二人办事如何。若办得妥当,大家则安个畏惧之心;若少有嫌隙不当之处,不但不畏服,一出二门,还要编出许多笑话来取笑”。探春正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时刻,说出来每一句话,都要站得住脚,一点漏洞也不敢留下。
所以她认为宝玉贾环的屋里人的家属的抚恤金(好绕,有没有?)标准完全一样,是绝对正确的。反推回去,宝玉贾环在屋里人的设置,以及丫头媳妇婆子的配置上,也只会按照同样的标准,不可能有规定上的区别。
这就是“袭人在贾母屋里领工资”的原因了。袭人在贾母身边时,已经享受着“一两银子”的待遇。如果让她跟着宝玉,就降低她的工资待遇,肯定会引起诸多麻烦。但若不降低她的待遇,就等于给宝玉增加了“一两银子”的头等丫头的配置。而给宝玉增加配置,就必须给贾环也增加配置。
王熙凤不愿意提高贾环的待遇。折中的办法,就是“袭人原是老太太的人,不过给了宝兄弟使,他这一两银子还在老太太的丫头分例上领”:袭人仍旧占着贾母屋里的编制,领着贾母屋里的工资,只是在宝玉屋里工作,等于是“借调”过去。
“借调”这个有创意性的方案,是谁想出来的?肯定不是王夫人。王夫人对丫头们的月钱,是刚刚问凤姐才知道的。也不是贾母。王夫人提拔袭人月钱,直到七十九回才向贾母汇报。之所以敢于“先斩后奏”,当然是因为贾母并不过问细节。那么,“借调”只能是王熙凤的自作主张了。
王熙凤是王夫人的娘家侄女,天然的政治同盟,和王夫人与贾宝玉属于同一阵营。作为管理者,她在明处暗处、大大小小的事务上,都会替宝玉争取权利,这是一定的。
但是,王熙凤为什么要想出“借调”这个创新性的方案?为什么不光明正大地给宝玉配置头等丫头?为什么要拐弯抹角、让宝玉屋里的丫头去贾母屋里领工资?不嫌太绕了吗?
当然是为了堵别人的嘴。比如赵姨娘之流:“因见老太太多疼了宝玉和凤丫头两个,他们尚虎视眈眈,背地里言三语四的”。
不是说王熙凤大权在握,就能为所欲为。事实上她更要受规矩与“旧例”的约束,才能做到“这几年没有在老太太跟前有个错缝儿”。否则的话,贾母再宠爱王熙凤,也一样会:“他日后得罪了你,我自然也作主,叫你降伏就是了”。
那么,用“借调”的方式,就能避免“错缝儿”吗?就不会授人把柄吗?
是的。包括宝玉屋里七大八小十五个丫头这样超规制的配置,也“还是老太太的话,别人如何恼得气得呢”:只要是贾母说了话,就是领了尚方宝剑,王熙凤就可以有恃无恐了。
显然,贾母在宝玉二等三等丫头的数量上给予特权,唯独在“一等丫头”这个问题没有明白表过态,所以王熙凤不能擅做主张,王夫人也不能擅做主张。就是想把袭人的月钱再提高一点,提到“姨娘”、屋里人的标准,王夫人也只能“袭人的这一分都从我的分例上匀出来,不必动官中的”,自掏腰包。
贾府中的政治斗争很繁琐,派系更是错综复杂。因为贾母对宝玉和凤姐的高调宠爱,总有人以为他们才是同盟,王夫人反倒是另一派系了。其实从对袭人月钱的处置上,就可以明明白白地看出,不管表面如何,凤姐与王夫人才是实质上的同盟、不可拆分的利益共同体。
而高高在上的贾母,从根源上来说,是一个大公无私的裁判。在她的儿、媳、孙诸人没有犯错的情况下,她可以一团和气。而一旦谁犯了原则性错误,她绝对会拿出“壮士断腕”的雷霆手段,不会有丝毫的顾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