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适唐诗《营州歌》注释|翻译|赏析|讲解
【作品介绍】
《营州歌》是唐代诗人高适的七言绝句。此诗描写边塞地区尚武风气,形象生动地刻画了北方少数民族青少年的形象,表现了他们的生活风貌和豪放的性格,赞扬了他们豪迈勇武的精神。此诗体现了胡汉民族之间精神文化的摩荡和融合,透露出刚健、雄浑的民族气息,在唐代边塞诗中是稀有的。
【原文】
营州歌
营州⑴少年厌⑵原野,狐裘⑶蒙茸⑷猎城下⑸。
虏酒⑹千钟⑺不醉人,胡儿⑻十岁能骑马。
【注释】
⑴营州:唐代东北边塞,治所在今辽宁朝阳。
⑵厌(yà;n):同餍,饱。这里作饱经、习惯于之意。
⑶狐裘(qiú;):用狐狸皮毛做的比较珍贵的大衣,毛向外。
⑷蒙茸(ró;ng):裘毛纷乱的样子。语出《诗经邶风旌丘》:狐裘蒙戎。茸通戎。
⑸城下(xià;):郊野。
⑹虏(lǔ)酒:指营州当地出产的酒。
⑺千钟(zhōng):极言其多;钟,酒器。
⑻胡儿:指居住在营州一带的奚、契丹少年。
【白话译文】
营州一带的少年习惯在旷野草原上生活,穿着狐皮袍子在城外打猎。他们即使喝上千杯酒也不会醉倒,这些少数民族的孩子10岁就能骑马奔跑。
【创作背景】
唐代东北边塞营州,原野丛林,水草丰盛,各族杂居,牧猎为生,习尚崇武,风俗犷放。高适于天宝中出塞燕赵从军,通过边塞所见所感写成此诗。
【赏析】
诗的首句先描写对象营州少年,再用厌字点明其对原野生活的熟悉程度。紧接着,作者于第二句写少年的穿着与狩猎行为。穿着点明其惯习骑射,非中原之士。而猎城下则点明城镇附近的少年也爱射猎,可见其尚武风气之浓。三、四句又从另外两方面以见尚武之风。第三句写酒,第四句马,这两者往往是习武之人不可缺少的物件。但千钟不醉,十岁骑马则实属罕见,这样写抓住描写对象特点,酣畅淋漓地点明边塞之与众不同,指出边塞居民之豪气乃自幼形成的风气,远超过一般习武之人。
这首绝句的艺术特点是构思上即兴寄情,直抒胸臆;表现上白描直抒,笔墨粗放。它的细节描写如实而有夸张,少年性格典型而有特点。诗人善于抓住生活现象的本质和特征,并能准确而简炼地表现出来。
自古以来边塞诗,多写征戍之情,荒寒之境,而这首诗独以欣赏的眼光注视着草原风光和各族人民之间的关系,以富有特征的形象:原野,狐裘、虏酒、骑马、打猎等点染出富有特色而又充满生机的古代东北边地的生活画卷,热情洋溢地赞美了营州少年浑脱可爱的形象。在唐人边塞诗中,这样热情赞美各族人民生活习尚的作品,实在不多,因而这首绝句显得可贵。
【作者介绍】
高适(702?765) ,唐代著名诗人。字达夫,一字仲武,渤海蓝(今河北沧县)人。幼年家贫。二十岁后曾到长安,求仕不遇。于是北上蓟门,漫游燕赵。后客居梁、宋等地,过着求丐自给的流浪、渔樵、耕作生活。自称一生徒羡鱼(希望作官),四十犹聚萤(刻苦攻读)。天宝三年(744)秋,与李白、杜甫相会,共同饮酒赋诗,以抒襟抱。天宝八年(749),由宋州刺史张九皋的推荐,举有道科,授封丘尉。不久就弃职而去,客游河西。陇右节度使哥舒翰荐为左骁卫兵曹参军、掌书记。安史之乱爆发后,他协助哥舒翰守潼关以抵抗叛军。后受唐玄宗赏识,连升侍御史、谏议大夫。肃宗至德二年(757),因围攻永王璘有功,得唐肃宗嘉许,官职累进,历任淮南节度使,蜀、彭二州刺史,西川节度使,大都督府长史等职。代宗时官居散骑常侍,封渤海县侯。《旧唐书》称:有唐以来,诗人之达者,唯适而已。与岑参齐名,并称高岑,同为盛唐边塞诗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