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唐诗《赋得古原草送别》注释|翻译|赏析|讲解
【作品介绍】
《赋得古原草送别》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成名作。此诗通过对古原上野草的描绘,抒发送别友人时的依依惜别之情。它可以看成是一曲野草颂,进而是生命的颂歌。诗的前四句侧重表现野草生命的历时之美,后四句侧重表现其共时之美。全诗章法谨严,用语自然流畅,对仗工整,写景抒情水 *** 融,意境浑成,是赋得体中的绝唱。
【原文】
赋得古原草送别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注释】
赋得:借古人诗句或成语命题作诗。诗题前一般都冠以赋得二字。这是古代人学习作诗或文人聚会分题作诗或科举考试时命题作诗的一种方式,称为赋得体。
离离:青草茂盛的样子。
一岁一枯荣:枯,枯萎。荣,茂盛。野草每年都会茂盛一次,枯萎一次。
远芳侵古道:芳,指野草那浓郁的香气。远芳:草香远播。侵,侵占,长满。远处芬芳的野草一直长到古老的驿道上。
晴翠:草原明丽翠绿。
王孙:本指贵族后代,此指远方的友人。
萋萋:形容草木长得茂盛的样子。
【白话译文】
长长的原上草是多么茂盛,每年秋冬枯黄春来草色浓。无情的野火只能烧掉干叶,春风吹来大地又是绿茸茸。
野草野花蔓延着淹没古道,艳阳下草地尽头是你征程。我又一次送走知心的好友,茂密的青草代表我的深情。
【创作背景】
《赋得古原草送别》作于公元788年(唐德宗贞元三年),作者当时实龄十六岁。此诗是应考习作,按科考规矩,凡限定的诗题,题目前必须加赋得二字,作法与咏物诗相似。
【赏析】
首句即破题面古原草三字。多么茂盛(离离)的原上草,抓住春草生命力旺盛的特征,可说是从春草生兮萋萋脱化而不着迹,为后文开出很好的思路。就古原草而言,何尝不可开作秋来深径里(僧古怀《原是秋草》),那通篇也就将是另一种气象了。野草是一年生植物,春荣秋枯,岁岁循环不已。一岁一枯荣意思似不过如此。然而写作枯──荣,与作荣──枯就大不一样。如作后者,便是秋草,便不能生发出三、四的好句来。两个一字复叠,形成咏叹,又先状出一种生生不已的情味,三、四句就水到渠成了。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是枯荣二字的发展,由概念一变而为形象的画面。古原草的特性就是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它是斩不尽锄不绝的,只要残存一点根须,来年会更青更长,很快蔓延原野。作者抓住这一特点,不说斩不尽锄不绝,而写作野火烧不尽,便造就一种壮烈的意境。野火燎原,烈焰可畏,瞬息间,大片枯草被烧得精光。而强调毁灭的力量,毁灭的痛苦,是为着强调再生的力量,再生的欢乐。烈火是能把野草连茎带叶统统烧尽的,然而作者偏说它烧不尽,大有意味。因为烈火再猛,也无奈那深藏地底的根须,一旦春风化雨,野草的生命便会复苏,以迅猛的长势,重新铺盖大地,回答火的凌虐。看那离离原上草,不是绿色的胜利的旗帜么!春风吹又生,语言朴实有力,又生二字下语三分而含意十分。宋吴曾《能改斋漫录》说此两句不若刘长卿春入烧痕青语简而意尽,实未见得。
此二句不但写出原上草的性格,而且写出一种从烈火中再生的理想的典型,一句写枯,一句写荣,烧不尽与吹又生是何等唱叹有味,对仗亦工致天然,故卓绝千古。而刘句命意虽似,而韵味不足,远不如白句为人乐道。
如果说这两句是承古原草而重在写草,那么五、六句则继续写古原草而将重点落到古原,以引出送别题意,故是一转。上一联用流水对,妙在自然;而此联为的对,妙在精工,颇觉变化有致。远芳、睛翠都写草,而比原上草意象更具体、生动。芳曰远,古原上清香弥漫可嗅;翠曰晴,则绿草沐浴着阳光,秀色如见。侵、接二字继又生,更写出一种蔓延扩展之势,再一次突出那生存竞争之强者野草的形象。古道、荒城则扣题面古原极切。虽然道古城荒,青草的滋生却使古原恢复了青春。比较乱蛬鸣古堑,残日照荒台僧古怀《原上秋草》的秋原,就显得生气勃勃。
作者并非为写古原而写古原,同时又安排一个送别的典型环境:大地春回,芳草芊芊的古原景象如此迷人,而送别在这样的背景上发生,该是多么令人惆怅,同时又是多么富于诗意呵。王孙二字借自楚辞成句,泛指行者。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萋萋说的是看见萋萋芳草而怀思行游未归的人。而这里却变其意而用之,写的是看见萋萋芳草而增送别的愁情,似乎每一片草叶都饱含别情,那真是: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李煜《清平乐》)。这是多么意味深长的结尾啊!诗到此点明送别,结清题意,关合全篇,古原、草、送别打成一片,意境极浑成。
全诗措语自然流畅而又工整,虽是命题作诗,却能融入深切的生活感受,故字字含真情,语语有余味,不但得体,而且别具一格,故能在赋得体中称为绝唱。
【作者介绍】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袷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人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