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月工资360块大洋,在当时算高吗?放到今天是什么收入水平?
我们一般想到鲁迅,都会想到他是一位民国时期的作家,他勇于抨击古今时弊,声援赞许代表着正义的人和事物。
然而实际上,鲁迅在当时,他的职业不光是作家,他还是 *** 工作人员以及大学讲师。我们现在知道的大多是他的文章,所以想当然会觉得他只是一个作家。
但其实当时的他主要从事的是三种职业,而且主业副业之分好像也并不显得特别清楚。
1912年,这一年即民国元年,鲁迅受邀到民国 *** 的教育部工作,同年鲁迅被正式任命为教育部佥事,这在当时属于中央 *** 官署的中级官员。
鲁迅在教育部出任职位数年,1917年,他因为对张勋胡乱作为的不满,离职辞任。不过近一周动乱就被平定,鲁迅仅辞职一周便回来了。
1925年,鲁迅又因支持学生正义斗争被章士钊免职,他觉得自己不应该被免职,便选择了上告。可次年四月,鲁迅又因抨击段祺瑞 *** 残酷杀害进步学生而被通缉,处境尴尬窘迫,这回是真的要离开国家教育部门的职位了。
1926年8月,鲁迅受邀赴厦门大学任教,那么鲁迅在民国教育部工作了10多年的时间,他的工资水平怎么样呢?不过要注意,说的是工资水平,这不等于收入水平,何况是在当时的那个年代呢。
我们先讲前者,刚开始鲁迅的工资并不太高,一个月60块大洋,但后来涨到了360块大洋。
这360大洋不是360块钱,如果与现代对比,可能比一个月36000的工资都要高。当时上海普通工人的月薪仅为3块大洋,北京的一名巡警,月薪则仅为7块大洋。
那么据此分析,鲁迅的工资放到现在,大概他的月薪在30万到60万之间,取平均数45万,鲁迅每年的工资也有不下500万了。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当时的民国 *** 发工资并不稳定,鲁迅又是某些领导眼中的“刺头”。所以说是360块大洋,其实到手大多只在200块大洋左右,即使这样算的话,鲁迅每年的工资也相当于现在的年薪300万。
如果说有人觉得太多,令人咋舌,也无需过于惊奇,毕竟时代不一样,这种纵向对比只是一个概念。
和社会的工作人员对比是这样的,那么和当时的房价对比呢?当时的报纸曾提到过,在北京钟鼓寺一带,一个有17间房子的四合院,每个月租金是20块大洋。按照鲁迅当时360块大洋的工资,可以租18套,那可就是300多间房子了。
然而如果按照和工人对比出的45万平均数工资来看,假如说现在在北京租一个还不错的房间是5000块的话,那么鲁迅的工资能租90间房子。
再说放到当时,由于社会的动荡,这每月360块或者200块的大洋,也不见得可以让人生活得多么惬意。所以鲁迅不得不身兼数职,除了为教育和文化做贡献外,想必也是为了自身和家庭的生计着想。
他在北京多所大学都担任了兼课教师,1924年,他的兼课费用有8000多大洋,这可比在教育部的职位挣钱。除此之外,他还有写作的耗费和版权费,鲁迅日记曾记载,1929年,他拿到过一笔稿费,达到了20000多大洋。
不过此时大洋的购买力可能也有所下降了,就拿最近几十年来说,20年前的10万和现在的100万相比是什么概念。说不定民国日期,不用以10年为期,以3年或者5年为期,货币的购买力就可能发生很大的变化。
总而言之,鲁迅当时的360大洋,更低相当于现在每年30万工资,再算上不固定但平均下来每年都不会低的兼课费和稿费,鲁迅的总收入水平放到现在怎么都是一百万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