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官本位与合法伤害权
古人受到官本位思想的影响,认为做了官就算是成功了。只要有机会,就一定要往官僚阶级队伍里面挤。其实,他们认为的没错,官本位思想有一定的市场应用空间,或者说,在以权力为基本架构的封建统治秩序面前,官本位还真的成了影响深远的思想。做了官就有了权,有了权,就有了合法伤害权。有了合法伤害权,也就有了钱。
在官僚架构体系之内,皇帝是金字塔的塔尖部分,但并不能为所欲为,除非出了昏君,可以不顾一切,胡作非为,不然皇帝要受制于朝廷的官员,即便皇帝不上朝,朝廷上的官员也会照样履行职责。也就是说,从皇帝到地方官员组成的官僚系统具备一定的稳定性,不会随意变更,也不会在战乱时期突然土崩瓦解。即便改朝换代,换了皇帝,还要照样设置文武百官,照样要人们遵守制度。而在封建时代,经济比较保守,主要是农耕文明为主,经商的不多,甚至有些朝代看不起经商的,还认为商人并不直接搞农业生产,只是赚取商品的差价,其实并不利于农业的繁荣。
做农民就要一辈子受人压迫和剥削,要是做商人,就有可能被官府盘剥,被人看不起,甚至直接赔本。还是做官来得更实在,也更让人趋之若鹜。古代农民唯一的上升通道就是科举考试,从小培养孩子读书,学成之后,孩子就要参加科举考试。考中的做官,考不中的只能等到下一次再考。而对于权贵们来说,孩子从小受到优质的教育,科举考试的时候,会搞一些暗箱操作的事,就让孩子轻松考中了。当然,还有开国皇帝分封文臣武将的事,还要让他们的官职实现世袭。可是,农民的儿子却得不到这样的资源,只能靠自己刻苦攻读。毕竟,普天之下农民比较多,农民的儿子也是很多的,按照当时主流意识形态的说法就是,要顾及大多数人的感受,于是,就有了提倡苦学勤学的精神。
可是,有人考了一辈子也没有考中,就更别提做官了。还有人考了几年以后,终于放弃,做了书馆先生或者幕僚文人,当然朝代不同,落地的考生谋生的手段也不同,但大多和文化有关系。考中的考生就会成为“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典型,不但自己做了官,而且会举家迁往做官的地方,还会任用家族的人作为左膀右臂。主要还是他们有了权力,可以在权力允许范围内取得合法伤害权。
一般人没有合法伤害权,“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而官员则不同,会利用权力搞一些合法伤害。老百姓交不起赋税,就要被合法伤害,打官司要用刑,照样会被合法伤害,指摘官员毛病,怂恿人们反对官员,也会被合法伤害,盗匪被逮住之后,或者被认为是盗匪的被逮住之后,也会被合法伤害。也就是说,只要官员认为谁有罪,按照法令,就可以搞一些合法伤害了。毕竟,人们做人都是有底线的。只是听官员说说,并不会那么重视。等到官员派三班衙役带着铁索逮捕人的时候,人们就害怕了,知道官府要来硬的了。于是,抗税不交的要想办法交税,打官司的要想办法送银子,以免挨揍,指摘官员毛病或怂恿人们反对官员的暂时偃旗息鼓,而盗匪们一样会给官员送银子,以免被剿灭。
如此一来,在合法伤害权面前,人们似乎都无计可施。合法伤害权是官员本身具备的权力,也是以国家权力系统为背书的权力,别人无法干涉,也无法改变。即便官员换了人,合法伤害权仍然存在。要是仅仅为了国家利益还有情可原,可是大多数官员都把这种权力放大了甚至直接弄得跑偏了,一切不再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而是以官员自己的裁定为准绳。于是,除了权力可以左右官员的裁决就是银子可以左右官员的裁决了。
上级下派的任务,下级官员不敢怠慢,当然也要分轻重缓急,上级催逼得紧,下级就要赶紧办;上级催逼得不紧,下级就不忙着办。即便下级官员已经对某些案子做出了裁决,要是上级一个命令,也照样会改变案子的走向以及最终结果。因为上级有比下级更大的合法伤害权,要是下级官员不听上级指挥,或者弄不好,就有可能被革职查办,情节严重的就有可能下在大狱。于是,下级官员要和上级官员搞好关系,过年过节的时候送银子过去,送字画、古玩、珍珠、玛瑙、玉石、名酒、名马、房屋、女人,当然也就会获得庇护,免除被合法伤害。
下级官员处理案子的时候,会利用合法伤害权搞一些权力寻租。会吃了原告吃被告,会暗地里收一些盗匪的银两,还会在缉捕盗贼的时候从监狱里提出几个死刑犯,冒充盗贼,不但自己收了银子,而且对上级交差了,获得升官进爵的可能。还有更恶劣的就是杀良冒功,找几个老百姓杀了,就算是剿除盗匪了。其实,真正的盗匪寻求了官员做保护伞,始终逍遥法外。
如此一来,官本位思想就会普遍流行,而且会让人们趋之若鹜。毕竟,人们都羡慕官员手中的合法伤害权,而且这种权力不受制约,监督不到位,当然也就让官员为所欲为了。官员们并不傻,只要没闹出什么大动静,没有动达天听,直接“捂盖子”,就算是没事了。即便动用合法伤害权对一些“刁民”就地正法,也不会产生什么恶劣的后果。于是,官员始终都是官员,而老百姓要想发达,就要让孩子参加科举考试,以后做官,拥有合法伤害权……
轮回,似乎无可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