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初历》的历史发展
《太初历》将一日分为八十一分,故又称“八十一分律历”。它是我国古代一部比较完整的历法,这是我国历法上一个划时代的进步。汉初承袭秦制,使用古历《颛顼历》,以《太初历》与《颛顼历》全面比较,有重大的进步。但是《太初历》也有不足,它的八十一分律数据,是黄钟律管九寸长这一数据"九"的自乘,以音律起历,这是缺乏科学根据的。《太初历》共使用了188年。
历史发展
汉初承袭秦制,使用古历《颛顼历》。以《太初历》与《颛顼历》全面比较,有重大的进步,表现在四个方面。
其一,《太初历》经过精密测定的历元为太初元年冬至朔旦甲子日夜半,它纠正了《颛顼历》的累积误差,故《汉书·律历志》称《太初历》"晦朔弦望皆最密,日月如合壁,五星如连珠"。其二,《太初历》以正月为岁首,更加科学地反映农业季节,因此后世改历,一直沿用至今。
其三,《太初历》十九年置七闰,之一次把二十四节气纳入历法,并以没有中气之月为闰月,使历书与农时季节更为适应。其四,《太初历》推出了一百三十五个月有二十二次交食周期的规律。据《汉书·武帝纪》载,太初历的颁布,在大初元年五月:夏五月,正历,以正月为岁首,色上黄,数用五,定官名,协音律。
汉初使用从十月朔日开始的历日制度,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显然渐觉这种政治年度和人们习惯通用的春夏秋冬不合。于是大中大夫公孙卿、壶遂、太史令司马迁等建议修改历法。同时汉初以后,人们对于天象观测和天文知识,确有些进步,这为修改历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武帝元封七年(公元前104年,即改制后的太初元年),五月,汉武帝命公孙卿、壶遂、司马迁等人议造汉历,并征募民间天文学家20余人参加,其中包括治历邓平、长乐司马可、酒泉郡侯宜君、方士唐都和巴郡落下闳等人。
他们或作仪器进行实测,或进行推考计算,对所提出的18种改历方案,进行了一番辩论、比较和实测检验,最后选定了邓平、落下闳提出的八十一分律历。把元封七年改为太初元年,并规定以十二月底为太初元年终,以后每年都从孟春正月开始,到季冬十二月年终。这种历法叫做太初历,它是我国最早根据一定规制而颁行的历法。从改历的过程可以看到,当时朝野两方对天文学有较深研究者,可谓人才济济。特别是来自民间的天文学家数量之多,说明在社会上对天文学的研究受到广泛的重视,有着雄厚的基础。
我国古代制历必先测天,历法的优劣需由天文观测来判定的原则,这时就已得到了确认和充分的体现,这对后代历法的制定产生十分深远的影响。西汉末,刘歆把《太初历》改称《三统历》,后人也常用《三统历》这个名称;实际《太初历》以改元而得名,而《三统历》是以法数而得名。后人多以《太初历》是刘歆所作,实系错误。刘歆把邓平的八十一分法作了系统的叙述,又补充了很多原来简略的天文知识和上古以来天文文献的考证,写成了《三统历谱》,它是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一部完整的天文著作。
《太初历》是中国之一部有完整文字记载的历法,它的朔望月和回归年的数据虽然不比四分历精确,但有以下显著进步:以正月为岁首,以没有中气的月份为闰月,使月份与季节配合得更合理;将行星的会合周期测得很准,如水星为115.87日,比今测值只小0.01日;采用135个月的交食周期,一周期中太阳通过黄白交点23次,两次为一食年,即1食年=346.66日,比今测值大不到0.04日。
太初历还把二十四节气之一次收入历法,这对于农业生产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它还首次记录了五星运行的周期。公元前45年,尤里乌斯·恺撒才正式启用儒略历。值得一提的是元初实施的《授时历》也比《格里高利历》早了300多年。无论是天文精度,还是辅助农业生产的二十四节气,都领先于西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