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妻子,有可能不是你的妻子
《十万图册·万横香雪》 局部
广东潮阳县,有个叫做陈阿功的人,雍正七年的某一天,他突然跑到潮阳县衙,一纸诉状就交了上去。
陈阿功告状的内容很简单,那就是他的女儿,失踪了。
根据他交待,他本人是潮阳县的老地户,世世代代居住于此,他女儿名字叫做陈勤娘,嫁给了邻乡一个叫做林阿仲人的为妻,从出嫁到今日,已经三年有余了。
这个陈阿功啊,他是一边告状一边哭,说这三年里,女儿在夫家过的并不是很好,一来女儿未能生育,没诞下一儿半女,二来,这女婿林阿仲的母亲许氏平时就是个尖酸刻薄的人,眼下女儿没能给林家传个香火,这老婆婆心中怨恨,平时对女儿就是又打又骂,三来,自己是个本本分分的农民,就靠几亩薄田过活,无权无势,林家更是从来都不把自己放在眼里。
今年的九月十三日,我到林家去看望女儿,谁知道前屋后屋找了一遍,愣是没见到女儿身影,我越想越怕,结合之前女儿的遭遇,我怕女儿不是被林家人给暗害了——往好了说,林家有可能把我女儿卖给了他人,往坏了说,或是挖个坑埋了,或是毁尸灭迹,反正怎么死的都有可能。
受理案件的,是潮阳县县令,蓝鼎元。
蓝县令就问了,说你好好回忆一下,你上一次见到你女儿是什么时候?
陈阿功说,八月份的时候女儿回来过一次,待到九月月初才走,同村的村民王阿盛可以作证。
如果这个陈阿功说的是真的,那么他女儿陈勤娘如果真的死了,大概也就是这半个月左右的事情。
于是,蓝县令立刻签了公文,让衙役到村里把林氏母子给捉了过来。
林氏母子到了堂上,也是大喊委屈,大呼冤枉。
林阿仲的母亲许氏往堂下一跪是泣不成声,哭诉道,老妇人我丈夫早死,含辛茹苦养育儿子将近二十年,才盼着儿子长大成人,又替他娶了一房媳妇,可我这媳妇,她不成心在我家里过日子,整日是要回去省亲(也就是回娘家),今年七月份的时候回去两次,八月六号又回去一趟,而且一待就是挺老长时间不回来。
我八月十七喊她回来她没理睬,八月二十四喊她回来她不搭理,九月初三我又央求她回来,更是一点音讯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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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女儿,拿她如亲生女儿一般对待,我儿子对她更加疼爱,平日里百般关心,不知道她为什么始终不愿意回来?反而奇怪的是,亲家公九月十三却突然来到我家找她女儿,还扬言是我们把她女儿给害死了,这真是好没道理。
大老爷明鉴,陈阿功说我们害死他女儿,我还要状告他将女儿藏了起来,想要改嫁他人呢。
俩人说的是言之凿凿,公有公的理,婆有婆的理,蓝鼎元一时不能下定论,只好继续问询,想要了解到更多的情况。
首先,他询问陈阿功,你说你女儿九月初六从你家回了林家,那我问你,你女儿是怎么回去的呢?是骑马啊还是坐轿子啊。
陈阿功表示,大老爷你说笑了,穷人家里不趁马匹,更坐不起轿子,我女儿是由他弟弟陈勤居步行相送,送到一半路程之后又独自回去的。
陈阿功说的很像那么回事儿,没什么疑点,于是蓝县令又把陈阿功所提供的目击证人王阿盛叫了过来询问。
蓝县令问:你说你这个月见过陈勤娘,那么你具体是什么时间见到的,又是在哪里见到的呢?
王阿盛被这么一问,他有点懵,连忙说我没见过啊,我是听陈家的儿子陈勤居说的,九月初六,我在村口的菜地里锄地,正好碰到陈勤居从村外回来,我问他干嘛去了,他说他送他姐姐陈勤娘回夫家,我这才知道原来陈家女儿回来过。
你看,这么一问,这所谓的目击证人就出了问题,因为王阿盛没有亲眼见过陈勤娘回来,他只不过是听陈勤居这么一说,认为陈勤娘回来过。
这公堂之上是讲证据的,你说你认为,那不行,认为不能当做当做证据。
拿到了王阿盛的口供之后,蓝县令开始对陈阿功产生了较大的怀疑。
首先,这个陈勤娘她已经嫁人了,既然已经嫁人了,如果陈家有钱也就算了, 可陈家还没钱,陈家没钱到什么程度,这一日三餐都成问题,陈勤娘闲着没事儿怎么还老往家里跑?而且一待就是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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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初三的时候娘家派人来请,你不让回去,或者说陈勤娘不愿意回去,那为什么三天之后的九月初六,陈勤娘却又主动要回娘家呢?
回娘家也就算了,从陈家到林家满打满算不过十里路,何必还用弟弟相送?
既然送了,又干嘛只送一半路就回来呢?
送了一半路就回来之后,又为什么偏偏遇到了王阿盛,还要跟他说起自己送走陈勤娘的事情,从而把王阿盛变成一个证人呢?
的确,结合目下的证据来看,这个陈阿功,他的确是很有问题。
但是也很显然,陈阿功来之前,他是下过一定功夫的,所以他十分积极的为自己申辩:
我们父女情深,哪儿管富贵不富贵的,女儿想要回来,那谁也拦不住,想要多待一些日子,谁也管不了,哪怕是每天喝凉水,可一家人在一起,那也是甜蜜的。
娘家一而再再而三的催促她女儿回去,一开始我不太乐意,所以我横加阻拦,可是反过来一想,这自己做的的确也是有点过分,所以过了几天我又劝女儿回去好好过日子。
十里路不长,可荒郊野岭一个女人家也很危险,所以我才让儿子陈勤居去送一送,走上五里路,有个土地庙,往后再走人烟就多了,所以我只让儿子送一半路就回来了。
我虽然是个农民,没什么文化,但是我也懂得伦理纲常,我女儿既嫁林家,如何再能改嫁?我是万万做不出这样的事情来的。
陈阿功巧舌如簧,反侦察反审讯能力非常强,而陈勤居岁数太小,不过十岁出头,一问三不知,再问就坐在地上哭,清官他难断家务事,事情发展到这一步,蓝县令他也有点难办,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当然了,这么多年的县令,那不是白干的,他立刻想到,这十里路上的土地庙,可以做做文章。
封建时代,古人大抵都生活在迷信的氛围中,陈阿功能言善辩,逻辑思维清晰,但他免不了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
古人最为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他们往往信奉鬼神,相信天意,认为天人感应真实存在。
人们会认为,天上,地上,地下,其实是一个浑然一体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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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活着不用感到快乐,死亡也不必感到恐惧,反正人死之后总有轮回。
人们信奉鬼神,认为鬼神负责核查人们在人间的一切行为,人们做得好,上天会降下祥瑞,百鸟能朝凤,枯木能逢春,人们做的不好,上天也会发怒,降下蝗虫,瘟疫,干旱,洪水来示警。
陈阿功敢在明镜高悬的匾额前诓骗县令,但却未必敢对鬼神不尊敬。
于是,蓝鼎元干脆说,你俩呢,说的都有道理,所以这事儿我打算问一问庙里的土地神。
为什么要问土地呢,原因很简单,因为你女儿无论去陈家还是回林家,都是在土地庙前经过的,这事儿土地神都看在眼里,我明天到庙里去拜一拜,一问土地神便知。
果然,蓝鼎元暂时把这些人留置公堂,第二天他就去了一趟土地庙,第三天重新开堂审理,蓝县令果然是胸有成竹,坐到堂上是啪啪一拍惊堂木,恶狠狠的开始训斥陈阿功:
你啊,你可真是可恶啊,我去土地庙,土地神都告诉我了,土地神手眼通天,耳听六路,早就把你的一干恶行看在了眼里,你改嫁女儿,改嫁何处,卖了多少钱,用的什么手段,我全都知道了,你现在赶紧老实交待,我算你自首,不然你就是敬酒不吃吃罚酒,纯纯是等着挨收拾。
你说蓝鼎元他真知道真相了么,或者说真是土地神告诉他一切了么?
当然不是,蓝鼎元虽然去了趟土地庙,但土地神泥塑的身体一动不动,也不可能张嘴跟他说一句话,蓝鼎元去拜土地庙,完全就是为了做做样子,让陈阿功以为土地神真会显灵,从而给他一种心理上的巨大压力。
而在今日开堂之后,蓝鼎元则先发制人,装作胸有成竹,把一切都了然于胸的样子,目的就是为了诓骗陈阿功,让他不打自招。
人不怕对话,但就怕使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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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陈阿功,他对鬼神的的敬畏,是从骨子里带出来的,他敢骗人,能骗人,会骗人,但他却认为,土地庙里的神灵,是不能被欺骗的。
蓝鼎元这么一唬他,他还真就上当了,跪在地上是浑身发抖,汗如雨下,三五分钟就全都撂了。
陈阿功交待,说自己财迷心窍,想要再赚上那么一回嫁女钱,于是趁着女儿九月份回来,又把她嫁给了邻县的一户姓李的人家。
女儿再嫁,陈阿功索性造谣说女儿已经回夫家生活,被夫家害死,自己寻不得后来告状,想要给林家定个杀人害命的罪名,好让自己的女儿“人家蒸发”,改头换面重新生活。
为了做好伪证,他又和儿子陈勤居串通,到村外假意送走陈勤娘,回来的时候故意让村民王阿盛看到,目的就是为了制造证人。
这手法,还有点蒙太奇。
眼下这事儿也穿帮了,蓝县令立刻就要拿枷板枷他,陈阿功忙不迭的求饶,说自己愿意卖房卖地,把女儿赎回来送回林家去。
最后,陈阿功变卖家产,卖了六两银子,本来要去邻县把女儿给赎回来,结果林家的丈夫林阿仲也不干了,说既然陈勤娘再嫁,那她就不是我的妻子了,你把她弄回来我也不要了,你干脆把六两银子给我,我拿这钱另娶妻子,咱们就算是两清了。
结果,林阿仲拿了钱又娶了一房娇妻,而陈勤娘反而结结实实的留在了邻县的李家,成了别人的妻子。
我们无从得知陈勤娘是主动参与父亲的这个再嫁行为还是被迫的,因为史书无从记载,但是我们可以得知的是,改嫁李氏之后,她再也没有回过一次娘家。
卖女赚钱还诬告他人的陈阿功也难逃一劫,还是被戴了两个月的枷,是吃饭也带,睡觉也带,上厕所也带,差点没把他给折磨死。
他搞出这一桩奇案,以为是天衣无缝, 但他想不到,最终没有输给别人,而是输给了自己内心的恐惧。
人常说举头三尺有神明,但这神明,其实就是自己。
扪心自问,无愧者方能立于世间,而有愧者,将惶惶不可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