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思恐极的历史:满口仁义道德的刘备竟然吃人肉
历史的残酷与血腥往往令经历了文明洗礼的现代人难以想像。在《三国演义》中,作为仁德明君代表的刘备竟然有一段吃人肉的“黑历史”,细细思之不禁令人不寒而栗。
《三国演义》之一十九回记载:玄德匹马逃难,途次绝粮,尝往村中求食。但到处,闻刘豫州,皆争进饮食。一日,到一家投宿,其家一少年出拜,问其姓名,乃猎户刘安也。当下刘安闻豫州牧至,欲寻野味供食,一时不能得,乃杀其妻以食之。玄德曰:“此何肉也?”安曰:“乃狼肉也。”玄德不疑,乃饱食了一顿,天晚就宿。至晓将去,往后院取马,忽见一妇人杀于厨下,臂上肉已都割去。玄德惊问,方知昨食者,乃其妻之肉也。玄德不胜伤感,洒泪上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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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安告玄德曰:“本欲相随使君,因老母在堂,未敢远行。”玄德称谢而别,取路出梁城。忽见尘头蔽日,一彪大军来到。玄德知是曹操之军,同孙乾径至中旗下,与曹操相见,具说失沛城、散二弟、陷妻小之事。操亦为之下泪。又说刘安杀妻为食之事,操乃令孙乾以金百两往赐之。
这段故事简单来讲,就是刘备逃难到猎户刘安家,刘安想提供一顿美食,但是一时找不到,就杀了自己的妻子炖了给刘备吃。事后刘备发现,十分感激,把这件事告知曹操,曹操赠送刘安黄金百两。刘安的罪行当然是令人发指,但更令人心寒的是各个当事人的态度。
首先是刘安,杀妻的目的仅仅是为了给刘备做一顿好吃的。说明在他的心目中,为自己操持家务、奉养老母的结发妻子的生命,还不及领袖刘皇叔打个饱嗝点个赞。刘安并不是一个没有道德观念的人,他懂得忠于统治者,懂得孝养老母,但他所恪守的道德准则对于女性的权利是极度轻视和践踏。在畸形的道德标准下,越高尚的“好人”,越可能是个冷血无情的变态杀人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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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说刘备。刘备本是个动不动就哭鼻子标榜仁义的“君子”,然而面对杀人如此严重的罪行,他却没有任何反感和愤慨。他的“不胜伤感”,并不是为了枉死的刘安妻洒泪,而是为刘安对自己的忠诚而感动,他对刘安只有深深的感激,甚至打算提携他跟随自己左右。其实刘备的仁义,并不是天性的仁慈爱民,而是充满功利色彩的政治作秀。只有对他兴汉事业有利的时候,他才会不遗余力的大秀“仁义”。而面对为他奉献了生命甚至血肉的一介草民,他连一句惋惜的话都没有,更不用说去替她讨回公道了。
最后说曹操,作为奸雄代表的曹操也对刘安的行为大加赞赏(赏金百两)。这说明刘安的行为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是普遍被接受且被正面肯定的。坏人犯罪并不可怕,因为还有法律的制裁,可怕的是好人滥杀无辜并且还被歌颂,这样的社会已经黑暗到让人绝望。一个仁君、一个孝子、一个奸雄联手扼杀了一个无辜女子的生命,并且最终在这件事情中各自获得了利益。刘备仁义之名愈著,刘安名利双收,曹操也蹭了一把热度。只有可怜的刘安妻,沉冤难雪,成为了彻头彻尾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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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专制的社会,君权至上,男权至上,女性尤其是平民中的女性被压迫得没有任何反抗和喘息的余地。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连生命都可以随时被夺走,人格和尊严自然更加无从谈起。而封建社会的法制,根本是为统治者利益服务的工具,坏人也好,好人也罢,一切从维护统治者利益的出发点来界定。当年刘邦入主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而当统治者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法律就成了一纸空文。为了向统治者献殷勤杀掉无辜的人,不仅不是犯罪,还是受到歌颂和尊崇的行为。而吃过人肉的统治者,在擦干净嘴上的血污之后,依然可以高高在上的满口仁义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