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个爬云梯的士兵九死一生,到底是怎么想的呢?为什么还敢爬呢
在古代战争中,最危险和艰难的莫过于攻城战了,《孙子兵法》中就有,“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修橹轒辒,具器械,三月而后成,距堙,又三月而后已。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杀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连孙武都认为攻城是最不得已的情况才去做的,因为死伤太惨重,经常死伤三分之一的部队都攻不下城池。很多人好奇一个事情,之一个爬云梯的士兵可以说是最危险不过的了,基本就是十死无生。那么面对如此危险的情况,古代军队攻城时,之一个爬云梯的士兵到底是怎么想的呢?为什么还敢爬呢?
首先,古代攻城其实并不是像影视剧中一般,一群人扛个梯子就顶着箭矢往前冲,架上梯子就顶着滚木礌石往上爬。在古代,攻打一些小县城或许还真有这么干的,但是如果是大型坚城,还这么干大概多少人命都不够往里填的。因为古代的城防并不是只有一个城墙,城墙外面还有护城河,以及各种陷坑。
游牧民族进攻中国的时候,工匠相对要少,大多是驱赶城池周边的百姓顶着箭矢去填陷坑和护城河。等到都填完了,城墙下面都堆了一层尸体了,就是从梯子上掉下来都未必能摔死。而中原王朝攻城时,会尽量依靠攻城器械来降低攻城造成的死伤。
填护城河不需要顶着箭矢去填,可以造轒辒车,古代记载轒辒车以大木作周框,下有四轮,上架如屋顶,以生牛皮蒙之,车内可容十人,在内着地推车,直抵城下攻城作业,以避敌矢石。类似的防护推车种类也很多,比如木幔:“以版为之,制如屏,裹以生牛革,上施桔槔,载以四车轮,低昂,以绳挽之。凡攻城,欲蚁附者,则以幔御当面矢石也。”有遮挡防护,仅仅推车去填护城河,就要安全很多了。
如果壕沟、护城河比较宽,一时半会填不平,还有填壕车,一辆板车上面有折叠的桥板,到壕沟前放下桥板就变成一座木桥,可供士兵通行。同时投石机,以及己方射手也会向城墙投射远程火力,掩护填河部队,当填平护城河和陷坑,才轮到云梯登场。
古代的云梯也没有那么简单,不然《孙子兵法》里也不会说“修橹轒辒,具器械,三月而后成”了,毕竟如果就做一堆竹木梯子是要不了三个月的,仅仅是普通梯子是不需要多高的木匠手艺的,普通士兵工具齐全的情况下,一个士兵三天都能做出来几个长梯子。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的云梯,从出土的战国水陆攻战纹铜鉴得图案就能看出来云梯底部装有车轮,可以移动,而且梯身可以上下仰俯活动,依靠人力扛抬来倚架在城墙上。
而且云梯顶端装有钩状物,可以钩住城墙边缘,这样就可以保护梯首不会遭到守军的推拒和破坏。宋代《武经总要》中也有云梯的详细记载以及插图:“云梯,以大木为床,下施大轮,上立二梯,各长二丈余,中施转轴。车四面以生牛皮为屏蔽,内以人推进及城,则起飞梯于云梯之上,以窥城中,故曰云梯。”
因此,如果直接扛着个梯子就让往前冲爬上去攻城,那下面士兵的想法大概只会暗骂一句MMP,然后冲几步就开始往回跑了。而当护城河和陷坑都已经填平,城墙上也被攻城方的投石和箭矢洗了好几轮了,守城方可能都已经缩起来不敢露头了,云梯车推到城墙下,勾住城墙,主帅下令正式攻城。这种情况下,其实攻城看起来就没有那么像必死之局了。
并且,在古代,更先登上城头虽然最危险,但同时功劳也是更大,被称为“先登”。属于古代战功更大的三种之一:《史记货殖列传》:“壮士在军,攻城先登,陷阵却敌,斩将搴旗,前蒙矢石,不避汤火之难者,为重赏使也。”可见,一直以来先登的功劳,都是重赏的。先登的功劳甚至足以让一个士兵一下翻身封官封爵,《韩非子·内储说上》就记载:“明日且攻亭,有能先登者,仕之国大夫,赐之上田上宅。”
而汉代开国将领、宰相周勃,最早在婚丧嫁娶时去当吹鼓手维持生计,跟随刘邦的时候不过是中涓的身份,中涓是个什么身份呢?涓,洁也,言其在内主知洁清洒扫之事,盖亲近左右也。所以不过是个端茶倒水打扫卫生的侍从。但是在攻打下邑的时候,他因为先登攻城,被刘邦赐予五大夫的爵位。《史记卷五十七·绛侯周勃世家第二十七》:“下下邑,先登。赐爵五大夫”。三国时著名武将丁奉也是因为先登封为将军的,《三国志·吴志·丁奉传》:“秦为先登,屯於黎浆,力战有功,拜左将军。”
在巨额的封赏面前,面对城墙,之一个冲上去的士兵大概只会想搏一搏单车变摩托,一旦获得先登之功,立刻就能翻身做主,以后都不用再冒着矢石冲在之一线了,以后就是领兵作战,自己坐在后方指挥了。而在古代,想要仅凭首级积功获取爵位,那其实是非常困难的。平民出身的士兵想要封爵拜将,非得立下足够惊人的功劳才有可能,先登无疑是其中一种。而不打算升官的,也有金钱作为封赏。
明代万历年间抗击日本丰臣秀吉政权入侵的朝鲜之役中,明军主帅李如松在攻打日军占领的平壤城时,就曾经下令:“明日攻城,先登城者,赏银五千两!”五千两银子是一个什么概念呢?史载明朝万历年间一两银子可以购买一般质量的大米二石,当时的一石约为94.4公斤,一两银子就可以买188.8公斤大米,五千两银子足够买944吨大米。五千两银子是一笔普通士兵无法想象的巨款。(不过根据具体记载来看,这笔银子是很多冲上城头的军士所共同领取的)
但同时有赏就有罚,总有宁愿不要升官发财只想保住小命的人,这时就需要军法处置,早在夏朝《尚书·甘誓》中就有记载:“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作战勇敢的,就在宗庙中进行奖赏,而作战不勇敢畏缩不前的,也要在宗庙中作出处罚,按情节或者直接杀死,或者贬为奴隶。
而在三国时期《三国志·魏志·卢毓传》里还记载了一个案例:妇女白氏由父母包办嫁给了一个士兵,过门后因为打仗,连丈夫的面都没见过,这名士兵就因失踪被判定为逃兵。当时负责判案的大理寺依据“士亡法”就判处了白氏死刑。卢毓为白氏申辩,认为还没有同房不算正式嫁过去,不应该判死刑。而这件案子也可以知道,作战不力不但要自己被军法处置,家属也要连坐处死。在这种情况下,士兵们只能搏一把先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