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最折磨人的刑罚是什么?受罚时间长达两年
有研究过一定古代历史的朋友应该会知道,我国古时候在很多朝代,都有着极其残忍的刑罚,这些君王为了让百姓更加成服于自己,发明了这些酷刑。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古时候的监督机制相对比较匮乏,只能通过加重惩罚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这样的统治手段被我们现在看来是过于残暴的。
在历史的长河中,汉朝的汉武帝是有减轻刑罚的措施,而在此之前的秦朝以及更加往前,都是有着非常残暴的刑罚。秦始皇虽然能一统七国,有着颇高的成就,但后人也称他为暴君,因为他当时使用的刑法是极为残酷的,还有商朝的纣王也是出了名的暴君,什么对孕妇开膛破肚以观胎儿、把农夫双腿砍断、生挖人的心脏之类,后来他又为了兑现“勿加刀剑于身”的诺言,发明了一种“滴水刑”。
顾名思义就是用水滴来行刑,把犯人先固定绑在特定的位置,整个人都无法动弹,再在犯人头顶上安装了底部凿有小孔的大木桶,往里面加水让水滴打在头顶上,加满水的木桶可以滴上一整天,每天只需加一次水即可,这样行刑的时长为两年之久。
这样的行刑方式就像“水滴石穿”一样,刚开始并不会觉得有什么痛苦,可能还会感到舒服,但时间一长,后面不仅仅是肉体上面的折磨,更是一种精神层面的虐待,一般只需半个月左右,犯人的头发就被水泡软,头顶几乎已经麻木,头发开始往下滑落。再过一个月头顶便完全秃掉,而且开始逐渐裂开,而后头顶开始慢慢发炎腐烂直至露出头盖骨。
最后死于“滴水刑”的犯人都是惨不忍睹的,现场还有苍蝇跟蛆之类的相当恶心,可谓是古代最残忍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