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军事制度:蜀汉、曹魏、东吴的兵制是怎么样的?
军事兵制,曹魏兵制
三国官制、兵制和东汉官制、兵制比较相似。曹魏的中央军,分中军和外军。“‘中军’是对‘外军’而来的,中外军的区别形成于汉建安时代(196-220),到黄初年间(220-226)都督制成立,中外军的区分及中外军的名称也就正式成立。建安以前,曹操集团只是割据的群雄之一。曹操迎献帝都许,挟天子以令诸侯,尤其是在官渡之战打败袁绍取得冀、并、青诸州以后,他的统治区才渐具国家的规模。这时局面大了,再不能象过去一样,带领一支军队到处征战,因之便产生了留屯的办法。平定一个地方,留部分军队驻防,并由一人任统帅统摄辖区内诸军。这种留屯制,实即魏晋以下盛行的军事上分区的都督诸军制的滥觞。这种情形,发生于曹操打败袁绍占有冀、并诸州之后,到赤壁战后,三国鼎峙的局面形成,便渐渐固定为一种制度,而且发展为后来的都督制。国家的军队既在事实上分了内外,内外的名称自然也跟着形成,留屯在外的将军及都督所领的兵,就称为外军;中央直辖的军队,就称为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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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兵制》叙述了魏中军的发展:“初,曹公自置武卫营于相府,以领军主之。及文帝增置中营,于是有武卫、中垒二营,以领军将军并五校统之。”武卫营是曹魏集团最亲近的宿卫禁兵,其设置时间,《补三国兵志》说在建安十三年(208)。那时曹操刚做相国,便在相府自置武卫营。当时汉帝的禁兵为数已不多,且在曹操控制之下,武卫营一成立,有所疏漏。“武卫、中垒二营,以领军将军并五校统之”,也是不确的。事实上,曹魏先后置武卫、中垒、中坚、骁骑、游击等新五营,归中领军统帅;东汉以来北军的屯骑、步兵、射声、越骑、长水五营,曹魏时期依然存在,但兵员已少的可怜,五校地位已不如武卫将军等,已无可能去统帅武卫、中垒等新营。
留屯各地的外军,开始编制很不一致,统帅往往临时由中央委派和更换。到魏文帝时,情况发生了变化。《历代兵制》:“黄初三年,特置都督诸州军事,寻加四征四镇将军之号,又置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位太尉上。”曹魏的都督诸州军事,是代表中央分驻各地的军事长官,所领是不同于州郡兵的中央军队。所谓四征四镇,是指征东将军、征南将军、征西将军、征北将军与镇东将军、镇南将军、镇西将军、镇北将军等称号,此外还有所谓四安四平将军的称号,这些都不是固定军职,而是临时赠封的称号。从这些称号也可以知道,那些都督诸州军事的将军,是代表中央去行征伐镇压之权。中外诸军即中军与外军,“置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则是以大将军统帅全国中央军,大将军成为曹魏更高军事统帅。曹魏政权是取代东汉王朝而建立的,开始仍以太尉为更高军政长官,置大将军后,太尉最重要的权力被分割,所以陈傅良说大将军“位太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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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曹魏中央军的系统是:
除中军与外军,曹魏还有作为地方兵的州郡兵。东汉光武帝罢兵募士,郡国兵力十分薄弱。到东汉末年,一些州郡守割据称雄,兵力转强,多数州郡的军队则逐一消灭或兼并。曹操统一北方,大大小小的割据武装或被消灭,或被收编,北方各州郡往往只有留屯的中央军,而没有地方武装了。当时丞相主簿司马朗建议令州郡都建立地方武装,以“外备四夷,内威不轨”。《历代兵制》:“自纳司马朗之言,复令州郡典兵,但地方州郡长官的权力却借此大大膨胀起来。所以《历代兵制》认为,曹魏政权的“兵权外聚于州牧,内归于大将军及太尉”。因此后来有人上疏魏明帝,要求解除缘边州郡刺史、太守的领兵权,另外派遣大将去镇守,以免刺史、太守领了兵则“专心军功,不勤民事”,而不能“独修务本之业”。
曹魏兵制,还有屯田兵值得一提,曹魏的屯田分民屯和兵屯两种,是汉代官田出租办法及边郡屯田的推广。民屯的管理方式是:由大司农掌管全国的民屯,典农中郎将负责一州郡的民屯,典农都尉负责一县级单位的民屯,屯司马负责一生产单位——一屯。每一屯有屯田客五十人。民屯的任务是种植稻、粟、桑、麻,百分之五十至六十的收获上缴 *** 。屯田客不服兵役,但实行军法部勒式管理,应该纳入兵制研究的范围。建安初年开始的屯田,本是为了束缚流民于土地和为 *** 提供大量租入以充军需;到魏末晋初,统治者为了世家大族的利益,经常分割屯田,瓜分屯田客,屯田制度遭到毁灭性破坏。兵屯的开始晚于民屯,一般是保持原有的军事编制,设立在与吴蜀两国对峙的边境,让士兵且佃且守。东吴也;有与曹魏大体相似的兵。名将:曹氏兄弟(曹仁、曹洪)、夏侯兄弟(夏侯惇、夏侯渊)、许褚、张辽、张郃、徐晃、于禁、乐进,其中后五者并称曹魏五良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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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汉兵制
大致和魏相同,但又有其特点。蜀汉的中央军,《历代兵制》说:“蜀置五军。其左、右将军、督、护一人,其中师、监、护、典、参军各一人,其前师、将军、监、护、督军各一人,其后督、将军、兼一人。其将校略如汉。”五军即前、后、左、右、中军。中军与曹魏一样同时又是宿卫部队;前、后、左、右四军略等于曹魏的外军。蜀汉中央军置军师将军一至二人,为全国更高军事统帅。五军的组织系统不完全一样,中军有护军、监军、军师、都护、领军、典军各一人;前、后军有护军、监军、军师、领军、典军各一人;左、右军有护军、监军、都护各一人。史书记载,前、后、左、右军的统帅分别是前将军、后将军、左将军、右将军,只有中军统帅是护军[20];而据王平、刘敏、姜维等传,前、后、左、右四军又常以护军或监军为各自的统帅。因此,前将军等官号,究竟是护军的另称还是进称,或者是不同时候的职官,还有待进一步考查。
蜀汉的基层军队,有许多不同的称号。《历代兵制》:“兵有突将、无前、賨叟、青羌、散骑、武骑之别,盖不全用蜀人也。”“刘璋时,三辅流人数万,收以为兵,号东州兵。”这里所举的尚不完全,据王欣夫《补三国兵志》统计,蜀汉有以下称号的基层军队:曲长则蜀汉往往有专门的前锋队。无前、无当,二者可能同为一支精勇的队伍。飞军,以羌族的一支——青羌为主,分为五部。虎步,精勇的步兵队伍。 *** ,精勇的骑兵队伍,此外还有散骑、武骑等骑兵队。白毦,由以白羽毛为饰的少数民族组成。賨叟,由賨人(湘、川一带的少数民族)组成。此外还有夷兵,由荆州一带少数民族组成。从这些称号可以看出,蜀汉政权不仅让蜀中 *** 当兵,而且大量以外族为兵,组成飞军、青羌、白毦、賨叟、夷兵等外族军队。从东州兵的情况还可看出,蜀汉还把外来流民组建成军队。名将:关羽,张飞,马超,黄忠,赵云,魏延,姜维,廖化,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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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兵制
东吴兵制比较杂乱,大体也与魏无异。其军队特点,如《历代兵制》所说:“吴多舟师,营校略异于汉。”东吴立国江南,北有长江天险,东南有东海、南海,内地多湖泊水泽,多水域的自然条件,尤其是丰富的物产和发达的经济,决定其水军强于魏、蜀,以致数次以舟师挫败来进攻的曹魏大军。东吴的船只体积大、数量多,并且有艨艟、斗舰、楼船、飞云、盖海、赤龙、驰马、长安、大舶、大艑、青龙战舰、晨凫等众多名号。根据《吴书》的记载,当时能载马八十匹的还算小船。又根据《晋阳秋》,西晋灭吴时,接收其船只五千余艘,其中包括运输船和战船,运输船中,相当大一部分属于水军作运输军需用。这样,虽不能得知东吴水军船只的具体数字,但其规模之大则是可以想见的。当时东吴水军舟师不仅时刻巡守长江天险,而且游弋于辽阔海域。东吴水军统帅为水军都督。
东吴的中央军与曹魏、蜀汉相同,有前、后、左、右、中五军,军中将领亦有护军、领军、典军、军司马等。一旦进行战争置大都督总领五军,各军置部督等。名将、周瑜、鲁肃、吕蒙、陆逊、程普、韩当、周泰、甘宁、太史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