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唐诗《献始兴公》注释|翻译|赏析|讲解
【作品介绍】
《献始兴公》是唐代诗人王维出仕拾遗后写给张九龄希望得到更进一步提携的言志之作。此诗前半部分表示宁愿栖隐山林过清贫淡泊的生活也不愿为了追求富贵享乐而阿谀巴结王侯,宁可一辈子做布衣也不肯卑躬屈膝地谋求仕进;后半部分希望张九龄任用自己,在思想脉络上仍与前半部分密切相承。全诗语言通俗明快,格调高亢健举。
【原文】
献始兴公⑴
宁栖野树林,宁饮涧水流⑵。
不用坐粱肉⑶,崎岖见王侯⑷。
鄙哉匹夫节⑸,布褐将白头⑹。
任智诚则短⑺,守仁固其优⑻。
侧闻大君子⑼,安问党与讎⑽。
所不卖公器⑾,动为苍生谋⑿。
贱子跪自陈⒀:可为帐下不?
感激有公议⒁,曲私非所求⒂。
【注释】
⑴始兴公:指张九龄,唐玄宗时名相。此诗题注:时拜右拾遗。
⑵涧水:一作涧中。
⑶坐:一作食。粱肉:以粱为饭,以肉为肴。指精美的膳食。《管子小匡》:食必粱肉,衣必文绣。唐杜甫《醉时歌》:甲第纷纷餍粱肉,广文先生饭不足。
⑷崎岖:困厄,历经险阻。《史记燕召公世家》:燕外迫蛮貉,内措齐晋,崎岖彊国之间,最为弱小。
⑸匹夫:指平常的人。《晋书刘隗传》:夫嫡妻长子皆杖居庐,故周景王有三年之丧,既除而宴,《春秋》犹讥,况龛匹夫,暮宴朝祥,慢服之愆,宜肃丧纪之礼。请免龛官,削侯爵。
⑹布褐:粗布短衣。汉桓宽《盐铁论通有》:古者采椽不斲,茅屋不剪,衣布褐,饭土硎,铸金为锄,埏埴为器。
⑺诚:的确,确实。
⑻固:本来。
⑼侧闻:从旁听到。谓传闻,听说。汉贾谊《吊屈原赋》:侧闻屈原兮,自沉汨罗。大君子:称道德、文章受人尊仰或地位高的人。《荀子仲尼》:其事行也,若是其险污淫汰也,彼固曷足称乎大君子之门哉。此指张九龄。
⑽讎(chó;u):同仇。
⑾公器:此喻官爵。《旧唐书张九龄传》:官爵者,天下之公器,德望为先,劳旧次焉。
⑿指百姓。《文选史岑〈出师颂〉》:苍生更始,朔风变律。
⒀贱子:谦称自己。唐杜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丈人试静听,贱子请具陈。
⒁感激:感奋激发。汉刘向《说苑修文》:感激憔悴之音作而民思忧。
⒂曲私:偏私。《荀子儒效》:志不免于曲私,而冀人之以己为公也。
【白话译文】
宁可栖隐荒野林,宁可饮取山涧流。
不愿为己食膏粱,卑躬屈节谒王侯。
匹夫节操本鄙陋,粗衣短褐到白头。
运用才智确所短,固守仁义本我优。
听说您是大贤人,任贤不畏亲与仇。
决不出卖爵官位,事事都为百姓谋。
贱子跪席来陈情,能为您的随从否?
感奋世有公正论,偏私庇曲非我求。
【创作背景】
张九龄是唐玄宗时代的名臣,于开元二十二年(734年)拜中书令,次年封始兴伯。张九龄很赏识诗人王维,在他任中书令的当年,提拔王维为右拾遗。据诗题及题下原注时拜右拾遗。此诗当作于开元二十三年(735年)。这首《献始兴公》则是他出仕拾遗后,希望得到更进一步的言志之作。
【赏析】
此诗开头四句说,宁愿栖隐山林,宁愿过清贫淡泊的生活,也不愿为了追求富贵享乐而阿谀巴结王侯。这里以饮涧中的流水来代指隐士的清苦生活;以食用小米和肉类,指代豪华的生活;以攀登险峻不平的山峰,比喻委曲求全讨好权贵,写得形象生动,表达思想也很准确。接着的四句进一步表明心迹,表示宁可一辈子做布衣,也不肯卑躬屈膝地谋求仕进。自己坚持气节,不善圆通,在道德操守上,却能始终如一。不管出仕还是入仕都不能丧失自己的人格,表达诗人自己刚直不阿的性格。
诗的后半转到希望张九龄任用自己的意思上来,而在思想脉络上仍与前半部分密切相承。诗人先以第三者从旁听说的口吻赞扬始兴公。大君子,指张九龄。他作为一个贤明的宰相,用人唯贤,而不结党营私;对于国家的官爵,不徇私出卖。他的所作所为,无不为老百姓着想。诗很自然地转入向张九龄陈情的本意。诗人恭敬虔诚地问:像我这样的人,可以做您的下属吗?这一跪一问中,包含着王维对张九龄由衷的倾慕,和渴求得到他的信任的强烈愿望。但是,诗人决不是向对方阿谀奉承,乞求利禄。并不希望对方为他而徇私情。最后两句即表明这种态度:若是出于公正而任用我,我非常感激;如果任用我而存有私心,则不是我所希望的。这样的结尾,既表达了自己的要求,也照应了上文对张九龄正直无私精神的颂扬,同时又表现了自己讲气节、重操守的品格,使诗歌在结构上很完整,思想境界也很光明磊落。
这首五言古诗,写得直切明白,健康爽朗。诗中表现了慷慨义气、刚正无私的精神,语言通俗明快,格调高亢健举。
【作者介绍】
王维,唐代诗人。字摩诘。原籍祁(今属山西),其父迁居蒲州(治今山西永济西),遂为河东人。开元(唐玄宗年号,713741)进士。累官至给事中。安禄山叛军陷长安时曾受职,乱平后,降为太子中允。后官至尚书右丞,故亦称王右丞。晚年居蓝田辋川,过着亦官亦隐的优游生活。诗与孟浩然齐名,并称王孟。前期写过一些以边塞题材的诗篇,但其作品最主要的则为山水诗,通过田园山水的描绘,宣扬隐士生活和佛教禅理;体物精细,状写传神,有独特成就。兼通音乐,工书画。有《王右丞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