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要为哈马斯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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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路撒冷
以前,我经常阅读司马南的文章,觉得司马南知识渊博、视野开阔、思维敏捷、见解深刻,是一位不可多得的“思想者”。
然而,最近,越来越无法理解司马南了,越来越看不懂司马南了。
今天,无意之间,我看到司马南关于“巴以冲突”一事的一则小短文。
该文章不太长,阐述了司马南对“巴以冲突”的看法。
司马南提到了“犹太复国主义”,并进行了批判。
“犹太复国主义”听起来似乎有些极端,其实,并不特别,也不极端,就是“收复故土、保卫国家”。
之一、以色列目前的领土,原本就是2000多年前,犹太人曾经丢失的领土。
正因为曾经丢失了领土,犹太人才“无家可归”,在全世界流浪。
流浪的犹太人
按照犹太教的教义:
犹太人是上帝的“选民”。
亚伯拉罕遵从上帝的意旨,带领其子孙从原居住地加勒底的普珥,到达西北的哈兰,然后,再从哈兰穿过幼发拉底河,进入迦南,然后,再从迦南到达埃及,然后,重返迦南。
这其实从另外一个角度证实了犹太人的流浪状态。
受难的犹太人
可以说,“流浪”曾经是犹太人特殊的生存方式,也是犹太人最痛苦的梦魇,更是犹太人“复国”的强大动力。
“二战”时期依然在流浪的犹太人
第二、以色列复国,有充分的国际法法理依据。
有国际法法理依据,就意味着,以色列建国,具有正当性。
有国际法法理依据,就意味着,以色列建国,获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
以色列“复国”的法理依据主要有三个:
其一是:
当时的巴勒斯坦地区是英国的殖民地。
作为“宗主国”、“领土所有者”的英国,完全同意犹太人复国。
其二是:
1947年4月28日,联合国成立“巴勒斯坦问题特别委员会”。
该委员会经过详细的调查和深入的研究,向联合国大会提交了最终的报告,完全支持“犹太人复国”。
其三是:
1947年11月29日,联合国大会经过激烈的讨论,最终表决通过了《联合国第181号决议》。
联合国大会通过181号决议现场
该决议的核心内容就是:
同意“巴以分治”、“分别建国”。
该决议的通过,就意味着,联合国授权以色列在“故土”建国。
凭借此决议,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正式宣布建国。
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宣布建国
可见,以色列的“复国”,是联合国授权的结果。
联合国的授权,是以色列建国的更高法理依据。
如此看来,所谓的“犹太复国主义”,并不存在罪恶,本质上就是“保家卫国的精神和行为”。
以色列城市景色
以色列的现代化气息
俄乌冲突爆发时,司马南为俄罗斯发动战争的行为加油叫好,这其实也没有什么,也就罢了。
中美贸易战时,司马南一边揭露美国资本主义的罪恶、腐朽和没落,一边在美国欢度春节,这其实也没有什么,也就罢了。
此次,巴以冲突重现,扰乱中东安宁。
司马南为故意挑起事端的哈马斯以及哈马斯的“恐怖主义”行径叫魂和辩护,这就真的让人无法理解了。
司马南在文章中提到一件事情。
2016年8月4日,以色列议会通过了一项法案。
该法案的内容是:
把准许关押巴勒斯坦儿童的“更低年龄限制”,向下调整到12岁。
以色列议会
这个法案听起来很不人性化,甚至有些残酷。
12岁的孩子,放在我国,确实是“儿童”。
他们正在宽敞、明亮、安全、舒适的教室里上课,正在父母、爷爷、奶奶的关心下健康成长。
有长辈的宠爱,有家庭的依托,有美食可吃,有漂亮的衣服可穿,有游戏机可玩,有艺术辅导班可上,有游乐场可耍,有商场可逛……
然而,在巴勒斯坦,可绝非如此。
在巴勒斯坦的加沙地带,12岁的孩子无学可上、无家可归、无饭可吃、无衣可穿、无玩具可玩。
战火纷飞的加沙地带
12岁的孩子,没有正常的人生。
他们的出路只有一个,那就是:
加入哈马斯,成为“圣战”士兵,开始所谓的“复仇”。
司马南只看到,以色列军队和警察抓捕并关押巴勒斯坦的12岁儿童。
以色列军队抓捕巴勒斯坦儿童
司马南不知道的是,哈马斯绝非善类。
哈马斯对12岁的儿童以及12岁以上的儿童进行持续不断、反复无穷的“洗脑”,鼓动这些儿童誓死效忠,并去为了所谓的“圣战”而充当“ *** ”。
巴勒斯坦儿童是标准的“战士”
在这些儿童的观念中,一个人活着,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
复仇!
为了复仇,可以杀人,可以制造血腥屠杀,也可以充当“ *** ”。
哈马斯士兵
那些儿童,表面上是“小孩子”,其实就是“娃娃兵”、“潜在的 *** ”。
哈马斯儿童是令以色列士兵畏惧的“ *** ”
以色列军队和警察抓捕巴勒斯坦的儿童,一方面是为了避免以色列本土遭遇恐怖袭击,另一方面是为了保护这些儿童,避免白白送命。
在哈马斯的手中,那些儿童,除了送命,不可能有别的选择。
哈马斯的娃娃兵
在以色列军队和警察的手中,那些儿童,还有活命的可能性。
以色列军队和警察把这些儿童关押起来,不仅给饭吃,而且进行思想教育。
这样,他们在未来还有恢复正常生活的可能性。
司马南不仅应该了解一下哈马斯的恐怖罪行,而且应该了解一下哈马斯打着“圣战”的名义对巴勒斯坦儿童进行的摧残。
司马南提到:
“这些儿童的父亲被以色列当成 *** 打死了,这些儿童的哥哥被以色列当成 *** 打死了,这些儿童的母亲被以色列当成 *** 打死了,现在只好轮到这些儿童来当 *** 了。以色列污蔑巴勒斯坦那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是 *** ”。
其实,以色列没有污蔑巴勒斯坦的老百姓,哈马斯也不是被以色列“误当成 *** ”,而是,他们本来就是“ *** ”。
哈马斯士兵
哈马斯绑架平民,这可不是战争的形式,而是恐怖主义的形式。
哈马斯处决告密者
哈马斯砍掉俘虏的头颅,这可不是战争的形式,而是恐怖主义的形式。
哈马斯斩首以色列士兵
哈马斯侮辱女性的尸体,这可不是战争的形式,而是恐怖主义的形式。
哈马斯袭击音乐会,并朝参加音乐会的人群肆无忌惮开枪扫射,这可不是战争的形式,而是恐怖主义的形式。
司马南违背基本的正义和正常的常识,这是“公知”之耻,该醒悟醒悟了。
我们需要明白:
巴以问题和叙利亚问题,完全不一样,不可以简单类比。
巴以问题和我国近代的受欺凌史,更是完全不一样,更不可以简单类比。
千万不要进行脱离实际的“角色带入”,千万不要有不合时宜的“同理心”,否则,这样非常容易产生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