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女巨贪汤兰英:每日大鱼大肉,打扮招摇,最终被小情人告发
作为官员,自然要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做好人民公仆该做的事。但不少人利用职业的便利,被权力金钱所蛊惑,最终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上。
在70年代,江苏如东县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贪污案,“女巨贪”汤兰英因为贪污被判处死刑,告发她的人竟然是自己包养的小情人,这是怎么回事?
汤兰英是如东县人,毕业后进入当地的马塘信用社工作,那时她是二十岁出头的小姑娘,人长得漂亮也会说话,很快就和大家打成一片。
信用社工作不忙,随着人员的一度精简,最后就只剩下了汤兰英一个人了。
汤兰英在处理工作的过程中,整日都和金钱打交道,她突然意识到就算自己在账上动些手脚也不会有人发现的。
于是,汤兰英说干就干,利用各种手段将公家的财产装进自己的腰包里。为了让自己的所作所为不被人揭发,汤兰英更是和自己的领导搞在了一起,压根不怕别人的举报。
有了保护伞之后,汤兰英更是无所顾忌,她的生活质量大幅度提升,甚至达到了奢靡的地步。
在吃的方面,汤兰英每顿饭都吃肉,一些老百姓只有过年才吃得上的肉,在汤兰英的饭桌上都是家常便饭,从她家的门口走过,总是能闻到阵阵肉香。
汤兰英也是一个爱美的女生,她每个月至少去理发店三次,甚至还常常去上海等地采购最新、最时髦的衣服。
至于住方面,汤兰英的家中有各种最新电器,包括自行车、收音机等,可以说生活水平已经是当地的更高级。
看到汤兰英的变化如此之大,附近的群众自然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也有人去举报过她,但是在领导的庇护下,举报也没有了回音,不了了之。
有了钱之后,汤兰英的感情生活也更加迷乱,她家不仅招待各种领导,她自己还包养了几个小情人,把自己伺候的美美的。
整日有不同的男人出入她家,自然会引起风言风语,可汤兰英却不在乎,她知道这些人不敢把自己怎么样,更加肆无忌惮。
可汤兰英没有想到,恶人自有恶人收,她有一名姓范的情人,两个人在一起鬼混很多年了。
渐渐地,汤兰英对他失去了兴趣,和他提出了分手。姓范的情人自然是不愿意,为了报复汤兰英,他竟然去县城里举报了汤兰英的贪污一事。
县里十分重视此案,特地组成了专案组前来调查,这一次就算是领导也保不住汤兰英了。
经过调查后发现,汤兰英这么多年来一共贪污了4万多人民币,这在当时是一笔巨款,这一金额也引起了百姓的不满。
作为老百姓的血汗钱,就这么被汤兰英糟蹋了,大家纷纷要求严惩汤兰英,最终她被判处了死刑立即执行。
虽然汤兰英事后表示了后悔,但这不过是“鳄鱼的眼泪“罢了,她终究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