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私通金国之谜 杀害了抗金名将岳飞
秦桧(公元1090~1155年),字会之,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一代汉奸。南宋时期,他把持朝政,通敌叛国,残害忠良。尤其可鄙的是他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了抗金名将岳飞,留下了千古骂名。他将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遗臭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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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是何时沦为金国的奸细的?据推测,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他为金人掳获后,由囚徒沦为了内奸。秦桧在金的所作所为,今已无处可查。但是关于秦桧的南归,颇能说明问题。他自己说是“杀监己者奔舟而归”,对此当时人就很怀疑,但因有宰相范宗尹、知枢密院事李回的极力保荐,所以才被高宗接纳,最终令高宗对他深信不疑,并委以重任。绍兴初做过宰相的朱胜非在《秀水闲居录》中说:“秦桧随敌北去,为大帅达赉(又名达懒、达兰,即完颜昌)任用,至是与其家得归。桧,王氏婿也。
王仲山有别业在济南,金为取千缗其行,然全家来归,婢仆亦无损,人知其非逃归也。”另外有记载说,秦桧在金朝献和议书,当时金统治者赐他钱万贯、绢万匹。建炎四年,金朝攻楚州,秦桧竟然被允许用船将全家带回,不是奸细,能得金人如此恩宠?实情是,建炎三年,金兵南侵时,秦桧作为金太宗之弟挞懒的随 *** 运使同行。临行前,秦桧欲携其妻王氏南下,又恐挞懒不允,于是假装争吵,并故意让挞懒知晓,终于获准。而秦桧此番南下的重要任务就是诱使宋朝与金达成和议。